经营理念企业信息
集团经营理念
企业理念(Mission)
追求工程塑料的无限可能性,培养才华横溢、富有魅力的人才,并通过不断创新来为社会的未来作出贡献。
愿景(Vision)
工程塑料领域No.1的解决方案提供者
成为在技术、质量、服务、供应等全方位不断为客户提供工程塑料领域No.1解决方案的企业。
基本价值观(Value)
1)“ 宝理模式(Polyplastics Way) ”――与客户共同创造价值
- 力争做到贴近客户,
- 站在客户的立场,了解客户的需求,
- 以最新技术和最佳服务不断创造超越客户期待的价值。
- 从而与客户建立牢固的信赖关系,谋求共同成长和发展。
- 我们将这一系列价值创造活动称之为“宝理模式”,作为我们所珍而重之的基本价值观。
2)“宝理大家庭(Polyplastics Family)”――最佳的合作团队
- 认同每位成员皆不可或缺(尊重各人的个性和多样性),
- 重视以全体员工的相互信任和协调精神为基础的团队精神,
- 同时,不断追求进步,充满挑战精神――
- 我们将这样的集团 称之为“宝理大家庭”,作为我们所珍而重之的基本价值观。
集团行动宪章
- 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还应在行动中保持较高的伦理观和良知。
- 我们作为优秀的企业市民,为发展更美好的社会,做出贡献。
- 我们应向客户提供令其满意并值得信赖、具有安全性和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 我们遵守国际准则和各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各种文化和习惯,努力为地区社会的发展做贡献。
- 我们积极地且公正公开值得信赖的企业信息。
- 我们在公正、自由的竞争原则下,开展诚信交易。
- 我们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与安全保证。
- 我们妥善地管理公司的财产与情报。
- 我们尊重宝理塑料集团相关的所有人的多样性、人格和个性,为实现没有歧视和骚扰的健康和健全的社会做出贡献。
方针
-
私人信息保护方针
-
宝理塑料集团遵守日本国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及其惯例法令,同时认识到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根据下列方针正确对待个人信息,并谋求对其进行彻底的保护。
1. 关于个人信息的获取
本公司在获取个人信息时,在规定获取的目的的同时,向该个人信息的提供者(指客户、贸易伙伴、董事、员工以及其他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的所有个人。以下称”提供者”)公布、通知或指明获取的目的。
2. 关于个人信息的利用
- 对于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基于前款规定,只在向提供者公布、通知或指明的获取目的(以下称”利用目的”)的范围内加以利用,在未获提供者同意的情况下,其用途决不超出利用目的范围之外。此外,本公司有可能在利用目的范围内,将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与集团所属成员共同利用。
如果集团所属成员单位是在外国的单位,本公司会通过监督等必要的措施来促使该单位在处理个人信息时,根据保护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管理 - 本公司将公司取得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在利用目的范围之内,委托给业务委托对象进行处理时,除了在遴选业务委托对象上费心选择外,为使对方能同本公司一样进行适当的管理,而努力予以必要的监督等。
3. 关于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
本公司决不在前款规定的利用目的之外,向第三者提供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向第三者提供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时,除了费心选择提供对象之外,为使对方能同本公司一样进行适当的管理,而努力予以必要的监督等。
另外,在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时,当提供者提出要求,即停止向第三者提供能识别该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形不包括在内。- 基于法令需要提供的时候;
-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财产而需要提供的时候;
- 需要协助国家、地方政府的时候。
4. 关于个人信息的管理
本公司为实施这一方针,制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程序,并让本公司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都熟悉周知,以妥善管理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另外,为防止个人信息的遗失、破坏、篡改和泄露等,还谋求采取信息安全和应对未经授权的访问的对策。
5. 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订正、删除、停止利用等
对于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在希望进行公开、订正、删除、停止利用等(以下合称为”公开等”)的时候,本公司根据提供者本人的请求,在确认了请求者即提供者本人,以及成为公开等对象的个人信息之后,在合理的期间内予以适当的处置。但下列情形不包括在内。
- 有可能损害提供者或第三者的生命、身体、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利益时;
- 有可能明显妨碍本公司业务的正当实施的时候;
- 其他违反法律法令的时候。
6. 关于个人信息的咨询
对于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当有提供者提出咨询时,本公司将真诚对待,对于投诉和商议则积极应对,以求尽快予以解决。
- 联系方式:
- 东京都港区港南二丁目18番1号
JR品川East Building
宝理塑料株式会社 总务部
personal_data@polyplastics.com
- 对于本公司获取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基于前款规定,只在向提供者公布、通知或指明的获取目的(以下称”利用目的”)的范围内加以利用,在未获提供者同意的情况下,其用途决不超出利用目的范围之外。此外,本公司有可能在利用目的范围内,将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与集团所属成员共同利用。
-
私人信息使用目的
-
本公司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如下所述。另外,为下述以外的目的获取个人信息时,在取得个人信息的时候,应当场一一公布、通知或明确指出获取的目的。
记
- 今后进行与本公司业务(注)相关的联络
- 本公司业务中产品的销售及促销活动
- 发送本公司业务中的产品
- 提供本公司业务中的技术服务
- 提供本公司业务中附属于产品的售后服务
- 告知本公司业务中有关新产品和新服务的信息
- 寄送本公司发行的印刷品
- 进行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市场调查
- 策划今后本公司参加的展示会上展出内容
- 提供本公司参加展出的展示会的指南
- 在实现上述利用目的范围之内,向符合本方针的有关对象提供信息
注:“本公司业务”是指
- 各种聚合物、合成树脂、化学工业药品及其加工品的制造、进口和销售
- 与上述1.附带相关的业务
以上
〈共同利用时〉
-
共同利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如下。
- 姓名
- 公司名
- 工作地点的所在地
- 工作岗位
- 职务
- 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 电子信箱
-
共同利用者的范围如下。
- 由本公司出资的公司
- 大赛璐株式会社 及 由大赛璐株式会社出资的公司
-
共同利用的目的如下。
- 今后进行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联络
- 发送本公司业务中的产品
- 提供本公司业务中的技术服务
- 提供本公司业务中附属于产品的售后服务
- 告知本公司业务中有关新产品和新服务的信息
- 寄送本公司发行的印刷品
- 进行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市场调查
- 策划今后本公司参加的展示会上展出内容
- 提供本公司参加展出的展示会的指南
- 在实现上述利用目的范围之内,向符合本方针的有关对象提供信息
-
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如下。
宝理塑料株式会社
风险管理、合规担当董事
〈向第三者提供时〉
-
本公司向第三者提供公司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时,在个人信息中提供下列项目。
- 姓名
- 公司名
- 工作地点的所在地
- 工作岗位
- 职务
- 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 电子信箱
-
基于前款,本公司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时,以下列手段及方法给予提供。
- 面谈
- 电话
- 书面及电子记录媒体
-
隐私政策
(面向《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
2018年5月28日
为因应GDPR(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规定,本网站追加并实施下列规定。宝理塑料株式会社(以下称“本公司”。)对居住在欧洲经济区(以下称“EEA”。)内的个人(以下称“客户”。)的个人数据(以下称“个人数据”。)的处理方针规定如下。
“个人数据”指的是可以识别客户的数据,包括客户本人的姓名、住址、出生年月日、性别、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公司名称、IP地址及其他在线标识符等。
“处理”指的是收集、记录、构成、结构化、保存、改编/改变、搜索、参照、利用、披露、发送导致的披露、传播及提供其他利用、调整/组合、限制、删除或废弃等对个人数据实施的作业,不论是否采取自动化手段。
1. 本公司的个人数据处理目的
本公司处理的个人数据将用于本公司的销售、营销调查、产品管理及其他顾客管理活动。
2. 追加处理
为了上述以外的目的而进行个人数据的处理时,本公司将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事先通知客户该新目的的处理及其他事项。
3. 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
客户表明同意本隐私政策,即表明已同意本公司对个人数据的处理,本公司将根据该同意进行个人数据的处理。但是,客户可以随时撤销该同意。此外,该同意的撤销对撤销前根据同意处理个人数据的合法性没有影响。
本公司有可能在提供本公司服务及信息时要求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客户不提供相关个人数据时,本公司有可能不能提供服务及信息,请予以谅察。
4. 转移
日本国未根据《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设置标准合同条款等保护措施,且欧盟委员会对日本国的保护措施完善与否未做判断。但是,一旦客户表明同意本隐私政策,即表明同意其个人数据在日本国内进行处理。
本公司将按照“9.安全管理措施”,在处理客户托管的个人数据时, 采取组织及技术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有可能为了实施上述规定的各项处理目的而将个人数据转移至本公司的子公司/关系公司、云端企业及本公司的外部承包商等第三方。本公司会披露客户个人数据的第三方包括了位于EEA之外的各国(包括日本、美利坚合众国等,以下相同。)的多家公司,因此,客户同意本隐私政策,即表明已同意下列事项。
- 如果该第三方所在国在EEA之外且没有与EEA同样的数据保护法,即会享有EEA内对数据主体规定的多数权利
- 个人数据将被转移至EEA之外的第三方
- 个人数据被转移后,位于EEA之外国家的第三方将为了上述规定的各项目的处理由本公司披露的个人数据
本公司将个人数据转移至位于EEA之外国家的第三方时,将通过签订《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规定的标准合同条款等措施,确保对个人数据采取充分的保护。
5. 数据主体的权利
客户可以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定请求访问、订正、删除本公司持有的个人数据,对其处理设限、提出异议或处理其数据可移植性。
此外,客户可以就客户个人数据的处理作业向本公司或客户住址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数据保护当局提出异议。
6. 联系方式
如有与本隐私政策或本公司的个人数据处理相关的问题或不明事项、对个人数据的访问、订正、删除或处理限制的请求等、对处理的异议或有关数据可移植性的请求,请联系本公司。
请通过下述URL进行咨询。
https://www.polyplastics.com/InqForm/Index.do?_LOCALE=CHINA7. 适用法令的遵守
关于个人数据的处理,本公司将在遵守《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及相关法令的同时,遵循管辖政府机关及行业的各项指针。
8. 持有期间
只要向客户提供服务时需要相关数据,本公司都将持有个人数据。
9. 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个人数据的处理,本公司将采取组织及技术方面的安全管理措施。
10. 「本隐私政策」的修订
本公司有可能在不个别通知客户的情况下,通过在本公司的网站上公开修订后的隐私政策来对本隐私政策进行修订。